本報訊(華商晨報 華商響網主任記者 房延彥)昨日,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《遼寧省大伙房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》,該條例將於12月1日起施行。
  條例規定,環保、水行政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定期對水源進行監測。同時,建立飲用水監測檔案,實行水質、水量信息共享,並由環保部門在政府網站和媒體上定期向社會公佈水環境信息。在水源一級保護區內使用化肥、農藥等情況的,將對個人處500元罰款,對單位處10萬元罰款;對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  (原標題:我省將定期公佈大伙房飲用水水質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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